男子偷窃两块五毛钱被拘役5个月罚1000元
  昨天,沙区法院判决:38岁的刘长江偷窃2.5元,犯盗窃罪,拘役5个月,并处罚金1000元。他的刑期从去年11月5日刑拘起算,要到今年4月4日才能出来。他曾有过两次盗窃获刑的前科,还曾因吸毒被劳教,是个惯犯。
  办案法官说,“算是老油条了。刑法修正案出台后,扒窃的涉案金额再也不影响量刑。所以,扒窃入刑和酒驾一样,能够一定程度震慑他们的侥幸心理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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