见义勇为者撞死劫匪 律师称属正当防卫应免责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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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来源:南方报业网
[2012年01月20日08:28]
  事发后,三名劫匪逃窜不远,女事主也正在追赶呼救,说明该抢劫行为仍在进行中。如果根据女事主所说,男司机是为了救她,只是想将摩托车截停,那么男司机是采取防卫造成对方伤亡,不属于防卫过当。
  ———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永平
  记者沙龙 张钊 涂峰 通讯员 白公宣 龚宣 1月17日晚11时许,广州市白云区金沙街礼传二街,三名男子抢劫一名女子后驾摩托车逃跑,一位小轿车男司机开车撞倒3名劫匪致一死两伤。昨日被劫女事主黎女士向南都记者表示,“他(男司机)是为了救我,撞车是意外。”
  事件发生后,许多网友就司机撞死劫匪是否属于见义勇为,应不应当免责展开讨论。有律师表示,男司机行为属于正当防卫应当免责。
  女事主感谢司机救人行为
  昨日下午由于下雨,事发地礼传二街十分冷清,车辆行人都比较少。现场路段仍能看见血迹,地上仍残留有警方标明小车与摩托车撞击后位置的白色印记。小区的保安说,出事后该路段多了许多警车巡逻。记者看到有多名警员在路边调查摄像头的可视位置。
  昨日,记者联系上微博网友LapK eiO liver-A u,目前许多媒体使用的现场图片正是其在现场拍摄的。该网友说,事发时他正在礼传二路往家走,听到身后传来喊叫声,他还以为是养狗居民的叫声。但很快,身后就传来“砰”的撞击声,小车已撞倒三名劫匪的摩托车。
  网友LapK eiO liver-A u说,撞车后男司机下车,手中还拿着车头锁。当时车上副驾驶位还坐着一名女子,可能是司机老婆。而三名劫匪都在车底,躺在车头的劫匪还想爬出来,被男司机大呵一声吓了回去。男司机说普通话,大骂劫匪:“大过年的还去抢劫!”由于撞击动静很大,许多小区的居民及保安都聚集过来,车底的劫匪始终没再敢爬出,直到警方到场将劫匪控制。
  事后据记者了解,小车男司机名叫张×锴,哈尔滨人,30多岁,身高1.8米,身材比较魁梧,是学校老师。
  “我只能说他是为了救我。”昨日,记者联系上黎女士,她说张老师当时是为了救她,只是想将摩托车截停,可没想到会撞向摩托车,“他没有故意伤人,撞车是意外”。至于网友对开车撞劫匪是否见义勇为的争论,黎小姐说见义勇为与意外撞车并不冲突。而对于是否认识张老师,黎女士并没说明。不过据当时在现场的网友LapK eiO liver-A u表示,从事发现场看两人并不认识,应该是张老师听到黎女士呼救后,才驾车追赶撞倒劫匪的。
  律师:小车司机属正当防卫
  网上对驾车撞死劫匪是否见义勇为,应不应当免责的讨论十分激烈。昨日,记者采访广东大同律师事务所律师朱永平,他认为小车司机的行为属于正当防卫,应当免责。
  根据我国刑法第二十条,对正在进行行凶、杀人、抢劫、强奸、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暴力犯罪,采取防卫行为,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,不属于防卫过当,不负刑事责任。
  朱律师说,是否正当防卫,要看是抢劫还是抢夺,以及抢劫是否还在进行。事件中三名犯罪嫌疑人持有凶器伤害女事主,严重威胁到其生命,这已不是简单的抢夺,该行为已构成抢劫。事发后,三名劫匪逃窜不远,黎小姐也正在追赶呼救,说明该抢劫行为仍在进行中。朱律师说,如果根据黎小姐所说,男司机是为了救她,只是想将摩托车截停,那么男司机是采取防卫造成对方伤亡,不属于防卫过当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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