离婚后40岁的我爱上1个小男人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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我不会再结婚了,但有些时候,还是需要一副肩膀靠一靠
年轻的时候,觉得婚姻是成年以后必需的一种生活样式。在我生活的环境里,如果有哪个女人到了适当的年龄没结婚,就会被人议论、被人嘲笑,觉得这个人肯定是有毛病,不是心理不健康就是生理上有缺陷,要不怎么人家都结婚生孩子她偏偏不呢?
而且,年轻的时候觉得美好爱情的唯一结局就是结婚,结婚了,俩人一起建设家庭,生养孩子,最后孩子成家立业、家长老了,一辈子就算完了。谁不是这么过来的?
可是等我经历过离婚和离婚后的单身生活之后,我觉得可能不是这样的。有爱情就一定要结婚吗?结婚了就一定要生孩子吗?如果两个人很爱对方,但是并不准备要孩子,那这两个人还需要婚姻吗?究竟是孩子更需要家庭还是成年人更需要?我的答案都变了。
我觉得这也是社会的进步和观念的进步吧。人生有了更多的选择方式,也有了更多的精彩。当然,我们这样说的前提是两个人都是负责任的人,不是游戏人生或者道德品质不好的人。
我结婚的时候24岁,25岁生了我女儿,女儿15岁,我离婚了,女儿留在我身边。离婚那年我40岁,据说正是女人第二个青春开始的时候。我前夫和我离婚是因为第三者,他也是教师,大学教师,他在成人教育学校代课的时候,遇见了他现在的爱人,也可以说是他的学生,比他小几岁,离婚了,带着一个男孩。他们俩没有孩子。
他对那个男孩挺好的,对我们的女儿,就是按时支付抚养费。他不像别人,离婚了还要求固定多长时间接一次孩子,他无所谓,什么时候想看孩子就来看,什么时候想带出去玩儿就带出去玩儿,不过,这么多年他也很少来看,更别说接走。我女儿跟着我,挺好的,现在,女儿大学毕业留在上海了,今年准备结婚,她男朋友家在上海。北京就剩下我一个人。
离婚是很痛苦的,特别是这样晴天霹雳一样的离婚,丈夫在外面有人了,一切都准备好了,回来跟你摊牌。那时候我问他,我怎么了?对方有什么好?他说你没怎么,就是老在一起没有激情了,越来越觉得你特别乏味,对方也没什么,比你年轻一些,也没有特别好看,就是感情很丰富。
我没闹,也不会闹,我说我们过去也有激情、感情也丰富,说时间太长了,倒是真的,多丰富的感情也经不住时间的摧毁,更何况有对比。我的痛苦在心里,我不说,这种情况下,说了只能让人家瞧不起。人家已经下定决心要离开你,说一千道一万就是要走,留不住的。 那时候我就咬牙和他谈条件,既然能开口说离婚,那就意味着撕破脸了,夫妻间有一次破脸了,以后就没有什么不能说的。我说,我要房子,因为女儿必须有好的居住条件;我要每个月2000块钱,因为女儿要过好日子,指着我一个人的收入不成。
给到女儿大学毕业;如果女儿有出息,能上好学校,那么择校的钱、上培训班的钱、出国留学的钱,他必须承担三分之二,因为我没有那么多钱;日后女儿要出嫁,他必须承担一半嫁妆;如果他要死,哪怕只有一毛钱,女儿也要继承至少一半。条件就这么多。我当时想明白了,我自己没什么,有工作、没有慢性病、身体还行,负担自己没问题,我要争,就是给女儿争,这是我女儿应得的。他都痛快答应了。我们的离婚协议上写得明明白白。
每年年底,,我准时“问候”他,他就给我送钱来,两万四,一分钱不少,一直到我女儿大学毕业了,我“问候”他,说“你解放了,以后等着闺女孝敬你吧”。在离婚的问题上,我前夫是个有风度的人,他说他知道对不起我,也对不起孩子,可是又不想对不起自己,那就尽量补偿我们吧,能答应的,什么都答应。
我刚离婚那两年,也有不少热心的人给我介绍“老伴”,包括我妈都劝我,还是再找一个吧,人到中年了,有个病有个灾,身边有个人照应,多好的儿女也不如老伴贴心。我当时也觉得,40多岁,不算老,还能赶上重新开始,要不就试试看吧!我还真见过几个。
说实在的,那感觉真是微妙啊!要说那几个人,条件都还不错,有丧偶的、有离婚的,有自己经营公司的,也有在国营企业当个什么头头儿的,可是,交往不了几次,我就发现不合适,就吹了。这个过程中,我慢慢明白了这个“不合适”真是含义非常丰富的一个词,挺好的两个人,就是没法在一起生活,归根结底就是不合适。
是啊,你说能合适吗?都四十多岁了,离婚,和年轻人谈恋爱分手了不一样,这里面包含着将近二十年的生活习惯,就好比一个人胳膊摔折了,给打上夹板让它歪着长,二十年过去了,你要重新给它校正,打上一个新的夹板让它正着长,那能成吗?能不疼死吗?要不就重新摔折了,重新固定,那都不一定能成。
再说砸折了胳膊多痛苦啊,闹不好出人命都是可能的。我举这个例子就是想说明,再婚是要先死后生,这个过程的痛苦也不是常人能忍受的。
慢慢的我就放弃了,我想,我这样不是挺好的吗?我不想改变别人,更不想被别人改变,随遇而安吧。况且,我有女儿,这就意味着结婚最需要获得的东西,我已经有了,我还要什么呢?再婚,能给我带来什么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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